雙主修、輔系、學分學程與跨域學程的差異

名稱 畢業學分數 證書方式
雙主修 需修畢主學系最低畢業科目學分及加修學系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學分,比主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至少多35學分以上。 畢業證書載明兩個系(班)授予雙學士學位。
輔系 輔系應修學分數以20學分為原則,比主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至少多20學分以上。 畢業證書加註輔系名稱。
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應修學分數以18學分為原則,畢業學分以原系規定之畢業學分為原則。 畢業證書不予加註,另外取得學分學程證書。
跨域學程 校必修、原學系的基礎必修課程、原學系的跨域模組課程,以及另外一個學系或研究所或學院的跨域模組課程,畢業學分以原系規定之畢業學分為原則。 畢業證書加註第二專長模組課程為「跨域專長」。